贵州一男子不戴口罩冲撞卡点,另一男子扬言
2023/2/11 来源:不详白癜风治疗要花多少钱 http://baidianfeng.39.net/a_bdfzyyq/141108/4513569.html
3月6日,水城县法院通过与看守所远程视频连接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被告人杨某某妨害公务案。 公诉机关指控,年2月7日12时许,水城县公安局米箩派出所警务人员与米箩镇政府、卫生院等部门工作人员在米箩镇草果村卡点进行疫情防控执勤时,被告人杨某某未戴口罩骑一辆二轮摩托车多次试图冲关,经防疫工作人员多次劝阻,杨某某仍拒不配合检查、登记,后杨某某手持洋镐先殴打警务人员,又追打防疫人员余米,并在路边丢扔石头攻击防疫人员。经多次警告和劝阻无效后,其被赶来支援的民警和工作人员抓获。被告人杨某某的上述行为已涉嫌妨害公务罪,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经审理查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杨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为防治突发传染病疫情而采取的防控、检查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根据被告人杨某某的犯罪危害程度及认罪认罚等情节,水城县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杨某某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3月6日,余庆法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喻某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的刑事案件。法庭当庭判处被告人喻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被告人喻某系余庆县敖溪镇人,年1月8日23时许,喻某驾驶机动车与他人车辆发生碰撞,因喻某涉嫌醉酒驾驶,其车辆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并进行相关技术鉴定。2月3日,喻某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禁止车辆通行的规定,驾驶二轮摩托车在余庆县敖溪镇街上行驶,同时还涉嫌无证驾驶,被现场维持秩序的派出所民警查获,并将其摩托车暂扣。2月14日,喻某来到派出所要求取回被暂扣的摩托车,值班民警告知需要提交车辆相关手续。喻某认为值班民警故意刁难,当即用手故意拍打值班大厅窗台并对值班民警进行辱骂,值班民警对其进行劝阻,喻某不听劝阻并在其被扣押的机动车后备箱内拿出一把柴刀,将柴刀伸进值班窗户挥舞,辱骂民警并扬言要砍死民警。喻某的行为导致派出所民警未能按照规定到高速公路的疫情防控卡点执勤与及时处理群众的报警求助。 -该案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喻某在疫情期间,因对执勤民警依法履行疫情防控工作采取的防控措施不满,采取暴力、威胁等方式妨碍执勤民警正常工作、扰乱警务工作秩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之规定,以及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之规定,构成妨害公务罪,并应对其从重处罚。被告人喻某于年1月8日23时许,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与他人驾驶车辆相撞,并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喻某犯有数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其数罪并罚,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提醒:当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越是紧要关头,越是要更加自觉遵守好疫情防控规定,个人因任性而为触犯法律,势必会受到严惩。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左春林
编辑胡锐
编审李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