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贵州这些人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2023/1/12 来源:不详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最高检和省委相关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惩治各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行为,为疫情防控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司法检察保障。截止3月18日,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86件人,批准逮捕53件66人,提起公诉28件48人,一审判决23件34人。
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定罪处罚。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以非法狩猎罪定罪处罚。
案例一
余庆县黄某某、向某某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被告人黄某某、向某某夫妻二人在余庆县白泥镇满溪村金橘园经营“余庆县黄军药材收购店”,并在余庆县城梓桐路号门面开设一门市部,从事中药材收购、加工。年以来,二人开始在收购中药材的过程中收购各类野生动物并出售。年2月17日、2月18日余庆县森林公安局在二人开设的中药材收购店和门市部的冰柜内查获各类野生动物死体94只。经鉴定,其中3只野生动物系红腹锦鸡,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会商案情
年2月17日余庆县森林公安局对黄某某、向某某二人立案侦查,次日对黄某某刑事拘留,对向某某采取监视居住措施。2月21日公安机关对黄某某提请批准逮捕,当日余庆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月25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2月27日余庆县检察院对被告人黄某某、向某某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适用速裁程序提起公诉。3月2日湄潭县法院(遵义地区破坏生态资源类犯罪案件集中管辖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指控事实和确定型量刑建议,当庭宣判二被告人均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其中黄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元;向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元。
余庆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本案办理,第一时间全程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多次与公安机关、有关专家分析研判案情,引导公安机关重点围绕主观明知、收购来源、销售去向、鉴定意见等方面收集固定证据,明确被查获动物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考虑到二被告人的家庭实际情况,建议公安机关对向某某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同时积极开展释放说理工作,促使二人真诚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缴纳生态补偿金元,为本案快捕、快诉、快审打下坚实基础。
案例二
正安县张某某等人非法狩猎案。年11月份,家住贵州省修文县的被告人张某某、陈某、吕某某、王某某等四人相约一起到正安县捕鸟。之后四人带上诱鸟器、鸟网等工具到正安县新州镇顶菁村境内公路沿线实施捕鸟行为,先后共捕得野生鸟类56只,其中画眉鸟45只,松雀11只。
犯罪嫌疑人指认被查获的野生动物
年11月23日正安县森林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次日对张某某刑事拘留。同年12月31日张某某经正安县检察院批准,被执行逮捕;之后吕某某、王某某投案自首,分别于11月25日、27日被取保候审,陈某于年2月28日抓获归案后被取保候审。年2月28日正安县森林公安局以张某某等人涉嫌非法狩猎罪移送审查起诉。正安县检察院高度重视该案办理,认真梳理核实证据,经审查认为,张某某等人未办理狩猎证,跨区域使用电子诱鸟器、鸟网等禁猎的工具、方法对野生鸟类进行猎捕,数量较大,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狩猎罪追究刑事责任。3月2日正安县检察院对张某某等四人提起公诉。
依法惩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用品、物资,符合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案例三
习水县陈某某、袁某某销售伪劣产品案。被告人陈某某、袁某某系习水县某药房经营者,年1月26日,在明知正规渠道难以获取防疫口罩的情况下,委派该药房业务员胡某某到贵阳某美容机构采购“飘安”牌一次性口罩。胡某某在提货时发现该批口罩无生产日期、失效日期、生产批号、产品合格证且质量明显较差,便向陈某某与袁某某报告。陈某某、袁某某仍让胡某某以0.8元/只的价格采购只,之后在习水县某药房以每只1.8元至2.5元不等价格销售给某镇卫生院、某银行机构及部分单位和群众,销售金额达人民币14万余元。
被查获的野生鸟类
年1月31日习水县检察院通过“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提前介入,了解该案情况后建议该县综合执法局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月2日习水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2月17日提请批准逮捕。2月21日习水县检察院对陈某某、袁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因业务员胡某某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遂对胡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县检察院在依法办案的同时,还注意维护涉案药店的正常经营。3月10日习水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习水县检察院受理后,依法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工作。陈某某、袁某某、胡某某均自愿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3月13日习水县检察院以被告人陈某某、袁某某销售伪劣产品罪提起公诉,对胡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在同日召开的不起诉听证会上,参加听证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侦查人员均表示同意检察机关对胡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该案将于近期开庭审理。
案例四
南明区万某某销售伪劣产品案。年1月,犯罪嫌疑人万某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从其